軌道系統採購作業指引
輕軌系統採購作業指引 (修訂一版)
交通部為積極推動我國軌道產業的發展,並逐步達成產業國產化之目標,已展開一系列採購標準化工作。
最初於2019年9月3日(108年9月3日)正式訂定《輕軌系統採購作業指引》。為確保各軌道建設主辦機關能有效落實指引精神,鐵道局隨後進一步研擬了「招標文件相關採行建議」作為原指引的附件。經嚴謹修訂與整合,交通部已於2022年6月15日(111年6月15日)正式頒布《輕軌系統採購作業指引 (修訂一版)》,提供各界參採辦理,為國內軌道產業奠定穩固的發展基礎。
指引核心價值與架構
本指引的制定,旨在為國內輕軌建設採購營造更具彈性與競爭力的環境,同時促進規格統一。
指引制定的兩大目的
- 解決資格限制:透過廠商資格的彈性措施,解決國內廠商參標資格不足的問題,讓更多在地力量得以投入。
- 整合規格標準:藉由制訂「通用規格」,整合設備與零組件的規格一致性,有效提升採購效率。

指引的定位
本指引作為銜接中央(部頒規範)與地方(採購招標規範)的重要橋樑,供辦理輕軌採購作業的主辦機關參採使用。其內容綜合考量了國內產業能力與實際營運需求,以確保指引的可行性與實用性。

指引主要內容架構
指引內容結構清晰,包含:前言、總則、採購作業要求、產品使用或合格證明,以及其他有助國產化措施及通用規格等重要章節。

達成國產化目標的兩大配套機制
《輕軌系統採購作業指引》中的重要配套措施與機制,主要可分為「採購配套措施」及「產製標準化措施」兩大部分,以全面協助國內廠商參與並提升產業競爭力。
採購配套措施
為解決國內廠商參標障礙,並營造有利於國產化的採購環境,指引導入以下彈性機制:
- 評選重於資格:配合最有利標決標方式,將廠商的「經驗或實績」納入評選項目,而不列為嚴苛的資格條件。
- 鼓勵合作參標:允許2家以上廠商共同投標,創造國內外廠商技術合作與交流的機會。
- 明訂國產化比例:對於不受政府採購協定限制的地方政府採購案,招標文件應明定國產化占比下限(至少50%),並將各項有助國產化措施納入評選項目。
- 開放合格商源:積極協助國內廠商透過特定審查程序、實測場域驗證或技轉合作等方式,取得產品使用或合格證明文件,並與國外實績併列為評選子項,視同合格商源,大幅增進國內廠商參與軌道建設的機會。
產製標準化措施
為滿足營運需求並與國際主流標準接軌,指引著重於技術標準化:
- 制訂通用規格:制訂輕軌系統各項通用規格,整合設備與零組件的標準要求。
- 提升經濟規模:透過規格的統一與標準化,擴大整體產製的經濟規模。
- 鏈結國際市場:增進國內廠商切入國際軌道產業供應鏈的機會,進而提高其參與國內外軌道建設的意願與能力,促成我國軌道產業永續發展。

完整指引文件下載
為方便各界查閱與參採,請下載完整版文件:
上架日期:
111-06-20
資料維護單位:
機電技術組
本頁最後更新日期:
115-02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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